地理信息:地理变量
文章发布于:2018-06-15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次
地理信息:地理变量
任何地方的任何事物,无论是物质的(如道路、桥梁)
或非物质的(如宗教信仰),都是一种地理现象,或称空间现象。
纷繁复杂的地理现象都有空间位置和地理属性,因此是可以表示在地图上的。
地理现象的定性描述或定量描述即构成地理变量,
在制图时,需要对这些地理变量进行分类、处理,才能变成制图数据,制成地图。
因此,绘制地图的实质就是研究表达各种地理数据的符号和图形在地图上的位置关系。
地理变量可以区分为四类,即点位数据、线性数据、面积数据和体积数据。
(1)点位数据
以单独的位置存在的事物用点位数据来描述。
它是存在于一个单独位置上的概念,这种概念可以是具体的,如三角点河流交点;
也可以是抽象的,例如,表达各种统计量的定位j图表,或者由于地图比例尺的缩小,
把某种面状物体抽象为一个点,如居民点。
专题地图上的定点符号所表示的现象均属此类(如几何符号、透视符号、象形符号、结构符号等)。
(2)线性数据
地图上表达的只具有维特征的数据 ,它们是线性的。
线性数据所表达的事物可能是客观实体,如道路、河流;
也可能是不可见的,如磁力线、思想传播路线。
这些线可能是有向的,也可能是无向的,
虽然有些线具有一定的宽度(第二维的特征,如线的粗细),
但我们把它们作为线性数据来研究时,讨论的是其长度和形态特征,
宽度只作为辅助标志来看待,地图上线的视觉感受特征是直线、折线、曲线等。
(3)面积数据
面积数据研究现象的区域范围,它是二维的,是把宽度和长度作为同等概念看待。
地图上所有的面状物体都是用面积数据表示的。
地图上面的视觉感受特征是几何形、自由形、偶发形等。
(4)体积数据
体积是三维的概念,地图上是在面积数据的基础上加上第三维的值来表达体积数据的。
它们可能是客观实体,如土石方、降水量货物量等;也可能是抽象的如城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
任何地理现象均可纳人上述四种变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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